MIT许可证之名源自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又称「X条款」(X License)或「X11条款」(X11 License) MIT内容与三条款BSD许可证(3-clause BSD license)内容颇为近似,但是赋予软体被授权人更大的权利与更少的限制。 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体及软体的副本。 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 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此授权条款并非属copyleft的自由软体授权条款,允许在自由/开放源码软体或非自由软体(proprietary software)所使用。 此亦为MIT与BSD(The BSD license, 3-clause BSD license)本质上不同处。 MIT条款可与其他授权条款并存。另外,MIT条款也是自由软体基金会(FSF)所认可的自由软体授权条款,与GPL相容。 协议英文原文: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mit-license.php 转载于:https://my.oschina.net/gal/blog/200217 来源: https://blog.csdn.net/chenlian2409/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