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集合论
集合论是研究集合一般性质的数学分支,它的创始人是康托尔 现代数学中,每个对象(如数,函数等)本质上都是集合,都可以用某种集合来定义,数学的各个分支,本质上都是在研究某种对象集合的性质。集合论已成为现代全部数学的理论基础。 集合论的特点是研究对象的广泛性,它总结出由各种对象构成的集合的共同性质,并用统一的方法来处理。因此,集合论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科学和技术领域。 由于集合论的语言适合于描述和研究离散对象及其关系,所以它也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的理论基础,而且在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形式语言,关系数据库,操作系统等都有重要应用。 1.集合 1.1定义 集合:具有某种特殊性质的客体的聚合。 集合用大写的字母标记, 例如:A、B、C…… 元素:属于任何集合的任何客体。 元素用小写字母标记, 例如:a、b、c、…… 注意: ①元素与集合间的关系: 若 a 是集合 S 中的元素,则可写成 a∈ S ; 若b不是集 S 合中的元素,则可写成 b∈ S 。 ②集合 S 的 基数(势) :S中的元素个数。记为 |S| . ③有限集合:集合的基数(元素)是有限的。 无限集合:集合的基数(元素)是无限的。 常用集合符: I m (m≥1) 有限个正数的集合{1,2,3……m} N m (m≥0) 有限个自然数的集合{0,1,2……m} 以上是有限集合,下面是无限集合: N 自然数集合{0,1,2……}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