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是什么?为什么我们需要逻辑?逻辑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怎么样的角色?逻辑的重要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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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什么?
对于逻辑的思考自古就有:
"三段论":由亚里士多德提出.
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他包括:一个包含大项和中项的命题(大前提)、一个包含小项和中项的命题(小前提)以及一个包含小项和大项的命题(结论)三部分。 对于三段论有一个简单的列举,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亚里士多德是人,结论:亚里士多德会死。多么简短而又美妙的论证。如果我给出以下条件,大前提:猫都是四条腿,小前提:狗有四条腿,那么结论会是什么?狗是猫?很明显这与我们的认知不和,这就是“三段论”的缺陷。
真理的殿堂怎么会允许矛盾的存在。"集合论"在几千年后孕育而生。
"集合论":由康托尔提出。
集合论是从一个物件o和集合A之间的二元关系开始:若o是A的元素,可表示为o ∈ A。由于集合也是一个物件,因此上述关系也可以用在集合和集合的关系。另外一种二个集合之间的关系,称为包含关系。若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B中的元素,则称集合A为B的子集,符号为A ⊆ B。依照定义,任一个集合也是本身的子集,不考虑本身的子集称为真子集。集合A为集合B的真子集当且仅当集合A为集合B的子集,且集合B不是集合A的子集。
来,我们重新梳理上述三段论的悖论,猫归属于一个集合,狗归属于一个集合。猫和狗都有四条腿这个属性,猫集合里包含狗吗?不,当然不!猫的集合与狗的集合应该处于相交关系,他们的集合是四条腿。我们在用亚里士多德会死来做论证,人是个集合,人是会死亡的子集,亚里士多德是人的子集。所以亚里士多德是会死的子集,所以亚里士多德会死这是正确的。集合论解决了一些博伦,我们便已经走入逻辑真理的殿堂?不!不!不!诸君疑惑请听我慢慢道来。
以M表示是其自身成员的集合的集合,N表示不是其自身成员的集合的集合。然后问N是否为它自身的成员?如果N是它自身的成员,则N属于M而不属于N,也就是说N不是它自身的成员;另一方面,如果N不是它自身的成员,则N属于N而不属于M,也就是说N是它自身的成员。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都将导出矛盾的结论,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列举一个粗俗的例子:有个虔诚的教徒,他在演说中口口声声说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什么事都做得到。一位过路人问了一句话:“上帝能创造一块他自己也举不起来的石头吗?”请各位读者自己思考一下上帝是否是万能的。
历史在前进,人们总在改正错误,在不断地探索中人类迎来了逻辑学重大转折。
"逻辑的数学分析":由乔治·布尔提出。
他指出,任何逻辑都可以通过数学来表示,将逻辑引入数学的殿堂。并提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布尔代数。通过布尔代数进行集合运算可以获取到不同集合之间交集、并集或补集,进行逻辑运算可以对不同集合进行与、或、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