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设计的三大范式
转载自: http://www.cnblogs.com/zhhh/archive/2011/04/21/2023355.html 。 三大范式一直没有记住,看了这个有了理解!挺好的记着,以后忘了,可以再看看! 为了建立冗余较小、结构合理的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关系型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称为范式。范式是符合某一种设计要求的总结。要想设计一个结构合理的关系型数据库,必须满足一定的范式。 在实际开发中最为常见的设计范式有三个: 1 .第一范式 第一范式是最基本的范式。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 第一范式的合理遵循需要根据系统的实际需求来定。比如某些数据库系统中需要用到“地址”这个属性,本来直接将“地址”属性设计成一个数据库表的字段就行。但是如果系统经常会访问“地址”属性中的“城市”部分,那么就非要将“地址”这个属性重新拆分为省份、城市、详细地址等多个部分进行存储,这样在对地址中某一部分操作的时候将非常方便。这样设计才算满足了数据库的第一范式,如下表所示。 用户信息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省份 城市 详细地址 1 张红欣 男 26 0378-23459876 河南 开封 朝阳区新华路23号 2 李四平 女 32 0751-65432584 广州 广东 白云区天明路148号 3 刘志国 男 21 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