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 变量的声明及作用域
一、变量的声明 一般来说,变量必须先声明后使用。即告诉编译器在程序中使用了哪些变量,及为变量开辟多大的内存空间。 声明变量有两种方式:隐式声明、显式声明。 1隐式声明:vb的变量可以不经声明直接使用(但不易检查错误,不建议使用) 2显式声明:用声明语句创建变量。格式为:declare 变量名 as 类型 强制显式声明变量: 为了避免写错变量名引起的麻烦,可在类模块、窗体模块或标准模块的声明段中加入语句Option Explicit,VB将自动检查程序中是否有未定义的变量,若有将显示错误信息。 声明语句有以下四种格式: 1、Dim<变量名>[As<数据类型>] 用于在标准模块(Module)、窗体模块(Form)或过程(Procedure)中定义变量或数组。 用Dim语句在窗体的过程中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其作用域仅局限在本过程内部,过程一旦执行完毕,其值也就消失了。 2、Private<变量名>[As<数据类型>] 用于声明模块变量。 如果要在一个窗体模块的所有过程中共享同一个变量,则应在这个窗体模块的声明段用Private语句进行声明。这种变量称为模块级变量,其作用域为整个窗体模块。 3、Public<变量名>[As<数据类型> ] 用于在标准模块中定义全局变量或数组。 如果在标准模块的声明段中用Public关键字来声明模块级变量,那么这个变量的作用域是整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