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类与对象 & 构造方法与初始化
类与对象的关系: 类是对一类对象的描述 对象是类的具体实例(对象==实例) [public] [abstract | final] class 类名 [extends 超类] [implements 接口列表] { 数据成员声明及初始化; 方法成员声明及方法体; } 以上是类声明语法 [ ] 外面的都不能省。 对象声明与创建: 创建类的实例(对象),通过对象使用类的功能。 * 使用对象之前,先声明指向它的引用变量。 例子:Table aTable; aTable = new Table(); 解释:Table是已经声明的类名,声明引用变量aTable,用于存储该类对象的引用;声明一个引用变量时并没有生成对象。 第二行创建对象,new的作用时:在内存中为Table类的对象分配内存空间;让对象返回它的引用(aTable)。 对象初始化: 系统在生成对象时,会为对象分配内存空间,并自动调用构造方法对实例变量进行初始化。 构造方法: 用来初始化对象,每个类都需要有构造方法。分为默认构造方法和自定义构造方法。 默认构造方法: 没有参数,方法体为空; 使用默认的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时,如果在类声明中没有给实例变量赋初值,则对象的属性值为0或null。 一个默认构造方法的例子: class BankAccount { String ownerName; 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