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正不阿的包拯-田田看历史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包拯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不攀权贵,铁面无私辨忠奸,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包拯在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污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一千六百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州任弁及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太监阎士良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因而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仗势欺人。为此,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仁宗说:“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刚直,朝野慌动,舆论纷纷,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 包拯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在朝廷为人刚正不阿,贵戚宦官因此不敢放肆,听他的名字都很害怕并敬仰他。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在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难办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