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与淘宝模式的区别:利润来源不同影响商业模式
近期由于工作的原因,一直在研究各种电商产品的商业模式,以其能够从现有的、已经得到验证的模式中找到与我们公司最为契合的商业模式,并能够对今后的产品设计产生指导作用。在查询大量资料以后,发现现有的资料大多是从买卖双方的性质进行研究,即B2B\B2C\C2C等模式,但在电商发展了这么多年以后,此种模式分类已经并没太多参考价值,很多平台已经经历过了最原始的单一模式的时代,而进入了复杂的多样化大型平台时代。故只能放弃拿来主义,转而自己研究、分析并期望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些这方面的想法,以期能够为他人抛砖引玉,并为同行提供一定的设计参考价值。 中国电商从阿里巴巴创立伊始,到如今已有16年历史,在这16年中有过很多在当时独领风骚的产品涌现,而经过时间的检验,现今还能存活并活动还算滋润的淘宝和京东应该是名列前茅,而这两家公司也代表了现今世面上最为成功的两种商业模式(暂称之为自营商城模式、平台生态模式)。 区别商业模式的不同,最根本原则在于分析其利润的来源点的不同。由利润点的来源不同,会影响商业模式的战略规划,以及对模式中涉及的各类角色的具体服务的提供。 京东定位于商城,更多的以自营的形式为用户提供商品,侧重于对商品品质的控制,满足消费用户购物的核心需求,主要通过提高供应链效率(资金和货物周转率),控制成本完成利润的获取。 淘宝(包括天猫)定位于平台,只为第三方提供开设店铺的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