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读书笔记(五)重复博弈
2.3重复博弈 从这里开始,就进入博弈论比较难以理解的地方了。我也不跟着书上的章节走,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书上的例子来写,如果理解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欢迎各位大佬的指正。 首先我们来明晰博弈论到底在讨论些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前面几章的内容可能对大家会造成一定的误导。因为根据前面几章的例子,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认为,博弈论就是在讨论在某个规则下,参与者最优的策略和参与者之间达到的平衡。 这句话本身没有错误,但是我们很容易理解为:这个平衡是像最开始那两个囚徒一样,选择“保证对方不会背叛并且自己在此情况下能获得最大利益”的战略所达到的平衡(这句话有点难以理解,不过我相信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例如第一章第一节中囚徒困境双方都选择招认(因为选择合作即不招认,结果可能是被背叛)。 但是一旦进入了重复博弈那么我们就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即保守地只去选择单次博弈的纳什均衡),而要考虑多次重复博弈的总收益。这个时候就需要参与双方共同商定一个“协议”(例如双方说好都选择不招认),这个协议必须是对于双方都有利的(至少由于选择单次博弈的纳什均衡,例如双方不招认总比双方都招认要好),并且协议中会对不遵守规则的进行惩罚,以便于对每个人来说选择合作是最好的结果。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博弈论教你如何制定规则的”这句话了。 好了,这一章最核心的思想在这里已经讲完了,虽然我可能说的不是那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