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阅读读后感优秀作文2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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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阅读读后感优秀作文2800字:
费孝通先生(1910-2005)是我国名满天下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一生经历颇为传奇,可谓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其漫长的学术生涯中著作等身,而《乡土中国》这本仅七万余言的小书却大概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本。
本书是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讲授的“乡土社会学”课程内容改编,边探索边讲课,后写成14篇文章。初版于1947年,时年仅37岁的费孝通先生正处于年富力强、学术精力旺盛的时期,“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而当1984年重刊此书时,届已74岁的费老也感叹“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
费孝通出身教育世家,父亲费玄韫毕生教书育人,民国时曾任吴江县议长;母亲杨仞兰思想进步,创办了吴江第一蒙养院(幼儿园)。在这样家庭的环境下,费孝通自幼向学,23岁获燕京大学社会学学士,25岁获清华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硕士,28岁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师从马林诺夫斯基教授)并于当年任云南大学教授,同时在西南联大兼课。
当时年轻有为的费孝通每年都有大量的论文、时评、政论、调查报告等发表,在这样的背景下写作了本书。
中国传统社会自古以来就与泥土分不开,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是农业民族,几千年来都在有限的土地上辛勤耕耘,所以按理说形容中国人“土”是很贴切的。史禄国先生(费孝通就读清华大学时的硕导)曾言:
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乡土中国》的阅读读后感优秀作文2800字

可见“土”是中国人的命根,然而时代发展至今天,“土”字已经被赋予很强的藐视与贬低的意味,如果一个人称另一个人“土”,势必将引起一番争吵甚至恶斗。
与“土”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特征是“定居”,依靠土地为生的民族不可能流动性太强,安土重迁的特色在影视剧中反映得很明显:一个游子临终前最后的愿望往往是安葬在故乡。
由于常年聚居且鲜有流动,所以传统的乡间是一个“熟人”的社会,这里每个人几乎从生到死都在一起,长辈常对晚辈说“我是看着你长大的”,的确名副其实。布鲁特斯的心脏读后感(http://www.simayi.net/duhougan/890.html)这样的社会中是不需要法律的,采取礼治而非法治,人情、名声的约束力足以使人们在借了鸡蛋以后按时归还,或者干脆以“那就太见外了”的欢声笑语中结束。如果一个人在乡村中名声败坏,那他则会处处碰壁,难以在当地生存,最终成为阿Q式的人物而窘迫终生。
上述特征是人们所熟知的,但还有些特征则并非人们印象中那样。比如有人嘲讽乡下人“愚”,理由是听到汽车按喇叭则慌乱无措,费老指出乡下人没进过城才不知道如何应付汽车,这属于知识问题而非智力问题,同理可得城里人也不会赶鸭放牛、插秧除草等乡下人驾轻就熟的农活。
而在传统熟人社会里,大家有话当面说,辅助表情也能传达心意,文字是多余的。比如在广西的瑶山部落中,遇到危急就派人送一枚铜钱到别处去,对方接到信物便知情况,然后立刻派人救援。因此在乡土社会中不使用文字是因为没有需求,而非“愚”的表现。
在乡土社会里,世代积累的经验通过语言口口相传,所谓姓名录、通讯录是不需要的,在这里“人怕出名猪怕壮”,做事不需要争先,循规蹈矩的人会被称赞得体。而文字,最早出现于庙堂性的活动中,并非基层的日常生活中。
传统的乡村社会里是处于一种差序格局,一切价值以“己”为中心,又由无数的私人关系搭成网络,每个人的关系网就像是投石入水产生的波纹一圈圈向外,越往外关系越淡,越有影响力的人关系网越大。以“己”为中心的表现很多,例如苏州城的河里很脏,因为每家每户都把生活垃圾往里倾倒,虽然明知道自己浆洗饮用也需要取河水,但因为小河是公家的,所以不需要节制,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种特点有利有弊,比如后来的农业生产的责任制就是充分利用这种“私”的特点而实现了千百年来没达到的丰衣足食。
家族是传统社会里最重要的社群,最小的家族可以等于家庭,家族承担着诸多的职能,比如抚养、教育、司法、保卫、生产等。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被赶出家门是很重的惩罚,这意味着这个人失去几乎全部依靠和社会资源,难以在社会上生存。所以传统的社会也是一个血缘社会,血缘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亲密的血缘关系也更限制了人们的活动范围。
正如前文所说,在礼治的社会里不需要法律,“讼师”常被人认为是“挑拨是非”之人,不似现代“讼师”——律师那样受人尊敬。在这样的社会里维持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通过社会的道德评判帮助人们知礼,而读书人被认为是知礼的,所以他们在民众心中的地位甚至高于保长。这样的社会采取无为而治就能够稳定延续很久。
关于乡村社会的权力方面,书中认为有三种:一是社会冲突产生的横暴权力(比如仗势欺人、武力胁迫),二是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比如民众选出的乡间领袖),三是社会继替中产生的长老权力(比如族长权力的继承)。
关于人的欲望和需要,费老提出有趣的问题,比如爱情的欲望,是自觉的行为,却自动导致了人类的繁衍;对美食的欲望,只是为了满足食欲,却也正补充了人体所需要的各种营养。人们要这要那,结果却常常正合于他们生存所需的条件。这是一种深入生物基础的特点,为了种族延续,人的基因里才会产生对两性之爱的渴望;为了身体营养,基因里才会使人有对各种美味的爱好。因此19世纪有一种理论:
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地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
这当然是非常理想化的理论,这种理论只适合于极为理想化的如老子所向往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社会或者《桃花源记》中“不知魏晋”的淳朴社会里。
在后记中,费老提到本书是其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第二本著作(第一本是《生育制度》),在其看来,当时的社会学是“没有长成的社会科学的老家”,政治学、经济学等均已独立出去,剩下能供社会学研究的领域似乎只有家庭、婚姻、教育、宗教等一些“次要制度”,而且这些大有继续分为亲属学、宗教学的趋势,就像一个大家庭的孩子们陆续长大出去撑门立户,原来的大家庭只剩下空荡荡的房子。
为此,费老认为现代社会学的一个趋势就是社区研究(或称社区分析),先是描画出区域里人们生活的社会结构,然后比较研究,由此社会学又与人类学的一部分“通了家”,这是走综合路线的办法。此外还有从社会现象的共相着手。总之,当时的现代社会学还没有一个被所有社会学者所共同接受的研究领域(现在应该也仍然如此)。费老因此也指出两个发展方向:将社区分析让给社会人类学,而“社会学”去发挥社会行为形式的研究,本书即被认为是社会分析第二步比较研究的范围(《生育制度》代表用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
诚如先生所言,他所写这本书时很多概念还值得推敲,只是靠着自己的一股“闯劲”想打开些新的知识领域。但正是有这种闯劲,才有他当时乃至后来如此辉煌的学术成就,这一点或许也是在书本知识之外值得后人学习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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