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设计原则 一.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是指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所谓的开闭,也正是对扩展和修改两个行为的一个原则。它强调的是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可以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基础的设计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例如版本更新,我们尽可能不修改源代码,但是可以增加新功能。 二.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是指设计代码结构时,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通过依赖倒置,可以减少类与类之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并且能够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风险。 三.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mple Responsibility Pinciple, SRP)是指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假设我们有一个类负责两个职责,一旦发生需求变更,修改其中一个职责的逻辑代码,有可能导致另一个职责的功能发生故障。这样一来,这个类就存在两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将两个职责用两个类来实现,进行解耦。后期需求变更维护互不影响。这样的设计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