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在 1980 年上市时为什么不使用双层股权架构来确保乔布斯有着足够的控制权?
之前伯克希尔海撒威上市的时候就使用了双层股权结构,使得巴菲特能掌控着公司的走向。 而更早的福特公司在 1956 年上市的时候也采用此类结构。 而当年苹果公司上市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采用这样的结构呢?是当时的乔布斯还不够强势到促使股东接受这样的股权结构吗? 如果使用了双层股权,还会发生乔布斯被赶出公司的事情吗? 苹果公司的巅峰期是否会更快地到来,更长地持续? 叶金秋 VC投资 收录于 编辑推荐 • 460 人赞同 要回答题目中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回顾一下苹果公司的融资历程及上市前的股权结构和公司多年来的权利结构。 1976年4月1日 苹果创立;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45%)、史蒂夫·沃兹(45%)、罗·韦恩(10%);不久之后韦恩退伙,乔布斯800美元回购其股份; 1976年8月 马库拉入伙9.1万美元;当时计划股权结构为史蒂夫·乔布斯(26%)、史蒂夫·沃兹(26%)、马库拉(26%);剩下22%用来吸引新的投资者; 1977年1月3日,新苹果公司成立,股权结构史蒂夫·乔布斯(30%)、史蒂夫·沃兹(30%)、马库拉(30%)、工程师罗德·霍尔特(10%);【 注意这个,这个均衡的股权结构是乔布斯日后被扫地出门的伏笔 】 1979年末,苹果引入上市前的夹层融资,施乐公司、罗斯柴尔德(LF Rothschild)、Untenberg、Towb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