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六大原则:
一、 单一职责原则(SRP)
意思是就一个类而言只有一个改变类的起因和动机;
遵循单一职责:
1.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2. 提高类可维护性,系统的可扩展性;
3.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二、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模块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意味着实现一个功能的实现通过调用抽象类来实现;
遵循依赖倒置原则:
1. 引入了抽象类
2. 减少了类的耦合度,易于扩展;
三、里氏替换原则
意思是子类必须做到能够替换父类,即实现单一功能的时候可以替换掉父类或者抽象类;
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1.上层察觉不出父类和子类对象的区别
2.把父类替换成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3.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终止于抽象类;
四、接口隔离原则
五、迪米特法则
六、开闭原则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更改是封闭的,意思是可以通过增加类,模块,函数对软件进行扩展,但是避免更改现有的代码和函数来实现功能;
遵循开闭原则:
1. 实现软件的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
2. 面向对象抽象类的引入,尽量少而必要的引入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