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删库跑路"这种操作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大家还记得年初微盟员工凭一己之力,删除自家公司数据库,累计市值蒸发超 30 亿港元的事情吗......
老板惹怒程序员有多可怕?
事情还要从今年 4 月份说起。
被告人王某(以下简称:王某)所在的公司项目是一个同城生活服务平台,主要是满足晋城消费者线上、线下的吃、喝、玩、乐、购服务。
2020 年 3 月 22 日,该公司某平台被晋城市商务局选为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受晋城市商务局委托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劵。
2019 年 12 月,时任公司技术部的刘经理交给王某一个任务:开发 obs 代码,如果开发成功公司会有奖励。
在开发过程中王某负责写代码,另一位同事则负责做前段代码工作。开发完毕经过测试没有问题,就开始在公司运行。
王某心想,这下奖金稳了。
删除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2020 年 4 月 13 日 11 点多, 因公司领导没有兑现对我的奖励,我就产生了报复公司的想法。因为某平台 obs 对象存储服务代码是我再次开发的,所以我就想通过修改 obs 对象存储服务代码让消费者在高峰期无法正常进入和使用平台,给平台的名誉和运营造成损失。
然后我就在公司的办公室用公司给我配发的电脑,通过 winscp 软件使用 root 账户(超级管理员账户)登录至华为云服务器的 FTP,将本地的 php 代码替换了华为云服务器 php 代码,导致了用户从 web 服务器直接下载未缓存的图片,高峰期会导致下载缓慢或卡死。
当时操作完我就下班走了。14 日 8 点至 9 点 30 分左右,因为我修改了平台 obs 对象存储服务代码,所以导致平台无法正常使用,让平台的 15 万会员无法进入平台领取电子消费劵。
为什么程序员要接连掉“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删库跑路这操作最多也不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前,微盟员工凭借一己之力让微盟一夜之间蒸发 30 亿港元不过也才获刑 6 年。
而今天故事的主角也仅仅是获刑 5 个月。惩罚力度低确实是一个促使因素。那么,除此之外呢?想必还要从程序员自身去找。
曾经听过一个关于程序员这个职业的“真理”:
程序员是一个需要随时 996 和随时准备好进 ICU 的职业,并且还要面对三十未立,头发先罢工的现实困境,在外人看来,这个职业虽然辛苦,但是高薪啊,可实际上,高薪的只是一部分人,大部分程序员依旧在基层苦苦敲代码。
简直不要太惨。
同时,文中还用一张图展现了程序员在真实职场中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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