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创建对象
最简单的方法:创建object实例。
var person=new Object(); person.name="Joey";person.age=28; person.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或者使用字面量的形式会简洁一些
var person={ name:"Joey", age:28, sayName:function(){alert(this.name);} };
缺点:如果要创建多个实例会产生大量重复代码,最好只用于创建单个对象。
工厂模式
ECMAscript中是没有类的,由于利用Obeject创建多个实例代码量太多,于是考虑使用一个函数将创建对象的过程封装起来。
function creatPerson(name,age){ var o=new Object(); o.name=name; o.age=age; o.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var person1=creatPerson("Joey",28); var person2=creatPerson("Mary",20);
在creatPerson函数中,实例化了一个对象o,给了o三个属性(sayName属性对应的是一个函数)。通过传入函数的参数来为属性赋值,最终范围对象o,就像一个工厂,把原料(参数)投进去,内部进行赋值,然后把成品(对象o)返回给你。利用这种模式,可以直接调用该函数,控制不同的参数来创建许多相似的实例,非常方便。
缺陷:虽然工厂模式可以创建多个相似对象,可是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在java/C#中,我们在通常会创建很多类,然后对操作不同的实例,然而在上述工厂模式中,无论定义多少个函数,实例化的对象都是Obeject类型。
构造函数模式
在var o=new Object();这个语句中,使用了new操作符调用了Object()构造函数创建了新的Object类型对象,那么我们能不能自定义构造函数来创建自定义类型的对象呢?
function Person(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person1=new Person("Joey",28); var person2=new Person("Mary",20);
这个例子中Person()函数取代了工厂模式中的creatPerson()函数,两者不同之处在于:
1.没有显式创建对象。
2.将属性和方法赋给了this对象。
3.没有return语句。
ps:在构造函数中的this指向全局对象(window)
当调用构造函数实例化对象时,必须使用new操作符,此时会经历以下步骤:
1.创建一个新对象。
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赋给新对象(此时this指向了这个新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中的代码(为新对象添加属性)。
4.返回新对象。
person1和person分别保存着Person的不同实例,这两个对象都有一个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指向Person。constructor属性用来标识对象类型,如果要检测对象类型,可以使用instanceof操作符。
alert (person1 instanceof Object);//true alert (person1 instanceof Person);//true alert (person2 instanceof Object);//true alert (person2 instanceof Person);//true
创建自定义构造函数意味着将来可以将它的实例标识为一种特定的类型;这正是构造函数模式的优点。
ps:person1和person2同时是Object的实例,是因为所有对象继承自Object。
构造函数虽然好用,但是也有缺点,使用构造函数的主要问题,就是每个方法要在每个实例上重新创建一遍。
alert(person1.sayName==person.sayName);//false
从上面的代码可以看出person1和person2中的sayName方法是不等的。
原型模式
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指向一个对象,该对象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关于prototype在此将不详细叙述(复杂QWQ)
调用构造函数创建一个新实例之后,实例类部将包含一个指针_proto_指向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对象,实现共享。
function Person() {} Person.prototype.name="Joey"; Person.prototype.age=28; Person.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new Person(); var person2=new Person(); person2.sayName();//"Joey" person1.sayName();//"Joey"
上例写出了原型模式的基本用法,多用于共享属性和方法。
缺点:1.无法传递参数,所有实例获得的值都一样。
2.若共享的属性为引用类型,一旦改变一个实例中的引用类型值,会影响其他实例中的引用类型属性,这就是为什么很少单独使用原型模式的原因。
ps:若在实例中添加同名基本类型的值,会屏蔽原型中的对应属性。
最常用:组合模式
组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模式来创建自定义类型。
构造函数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
function Person(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friends=["W","M"]; } Person.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new Person("Joey",28); var person2=new Person("Mary",20); person1.friends.push("van"); alert(person1.friends);//"Van","W","M" alert(person2.friends);//"W","M" alert(person1.sayName===person2.sayName);//true
上述代码中,构造函数模式中重复创建函数的缺点没有了,sayName()函数在原型中创建。引用类型则被声明在了构造函数里面,作为实例特有的属性,实例属性也可以利用参数传值进行初始化。
这是定义自定义类型,使用最广泛的方法,也是大家默认的一种模式。
来源:https://www.cnblogs.com/wwmmblog/p/5998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