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在优
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
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
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
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来源:https://www.cnblogs.com/tongzhiyong/archive/2007/03/16/677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