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不可虚,析构可以虚

久未见 提交于 2020-02-27 04:34:05

一.什么是虚函数:

可以让成员函数操作一般化,用基类的指针指向不同的派生类的对象时, 
基类指针调用其虚成员函数,则会调用其真正指向对象的成员函数, 
而不是基类中定义的成员函数(只要派生类改写了该成员函数)。 
若不是虚函数,则不管基类指针指向的哪个派生类对象,调用时都 
会调用基类中定义的那个函数。


class A
{
virtual void AAA()
{
cout<<"这是基类的!";
}
};
class a:A
{
void AAA()
{
cout<<"这是派生类a!";
}
};

然后你生成a的实例,调用AAA()方法时,程序调用的是a中的AAA,而不是A中的AAA
如果你不定义virtual,在生成a的实例后调用的是基类的AAA()

二.构造函数不可定义为虚函数:

1,从存储空间角度
    虚函数对应一个vtable,这大家都知道,可是这个vtable其实是存储在对象的内存空间的。问题出来了,如果构造函数是虚的,就需要通过 vtable来调用,可是对象还没有实例化,也就是内存空间还没有,无法找到vtable,所以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

2,从使用角度

        虚函数主要用于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能使重载的函数得到对应的调用。构造函数本身就是要初始化实例,那使用虚函数也没有实际意义呀。所以构造函数没有必要是虚函数。

虚函数的作用在于通过父类的指针或者引用来调用它的时候能够变成调用子类的那个成员函数。而构造函数是在创建对象时自动调用的,不可能通过父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去调用,因此也就规定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

3、构造函数不需要是虚函数,也不允许是虚函数,因为创建一个对象时我们总是要明确指定对象的类型,尽管我们可能通过实验室的基类的指针或引用去访问它。但析构却不一定,我们往往通过基类的指针来销毁对象。这时候如果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就不能正确识别对象类型从而不能正确调用析构函数。

4、从实现上看,vbtl在构造函数调用后才建立,因而构造函数不可能成为虚函数  

  从实际含义上看,在调用构造函数时还不能确定对象的真实类型(因为子类会调父类的构造函数);而且构造函数的作用是提供初始化,在对象生命期只执行一次,不是对象的动态行为,也没有太大的必要成为虚函数

5、当一个构造函数被调用时,它做的首要的事情之一是初始化它的V P T R。因此,它只能知道它是“当前”类的,而完全忽视这个对象后面是否还有继承者。当编译器为这个构造函数产生代码时,它是为这个类的构造函数产生代码- -既不是为基类,也不是为它的派生类(因为类不知道谁继承它)。

        所以它使用的V P T R必须是对于这个类的V TA B L E。而且,只要它是最后的构造函数调用,那么在这个对象的生命期内, V P T R将保持被初始化为指向这个V TA B L E, 但如果接着还有一个更晚派生的构造函数被调用,这个构造函数又将设置V P T R指向它的 V TA B L E,等.直到最后的构造函数结束。V P T R的状态是由被最后调用的构造函数确定的。这就是为什么构造函数调用是从基类到更加派生 类顺序的另一个理由。

        但是,当这一系列构造函数调用正发生时,每个构造函数都已经设置V P T R指向它自己的 V TA B L E。如果函数调用使用虚机制,它将只产生通过它自己的V TA B L E的调用,而不是最后的V TA B L E(所有构造函数被调用后才会有最后的V TA B L E)。


三.析构函数为什么要定义为虚函数:

1.在实现多态时,当用基类操作派生类,在析构时防止只析构基类而不析构派生类的状况发生。

2.如果基类没有定义为虚函数,则delete的时候,仅仅调用了父类的析构函数,子类的没有调用,如果在父类和子类的构造函数中都有动态内存分配,那么就会存在内存泄漏的问题。一般析构函数最好都写成虚函数,尤其是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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