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的优先级

人盡茶涼 提交于 2020-02-24 14:05:22

当使用不同的选择器,选中同一个元素时并且设置不同的样式;这时就会产生冲突,最终到底采用那一个选择器定义的样式,有选择器的优先级决定,优先级高的优先显示。

优先级的规则:

选择器 优先级
内联样式 1000
ID选择器 100
类和伪类 10
元素选择器 1
通配选择器 0
继承的样式 没有优先级

当选择器中包含较多选择器时,需要将多种选择器的优先级相加然后再进行比较(并集选择器是单独计算的,不会相加)。但是注意,选择器优先级相加不会超过他的最大数量级。比如ID选择器相加不会到达1000(也就是说ID多个选择器相加也不会超过内联样式的优先级)。

如果选择器的优先级相同时,使用靠后的样式。

在样式的最后添加一个 ! important,此时该样式将会获得一个最高的优先级,将会优先于所有样式(包括内联样式)。但在开发中应该尽量避免使用。

因为超链接a的四个伪类优先级是相同的,所以这四个伪类应该按照顺序使用。顺序如下:
  : link
  :visited
  :hover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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