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的原则:
1.测试用例中一个必需的部分是对于预期输出或结果进行定义;
2.程序员应当避免测试自己编写的程序;
3.编写软件的组织不应当测试自己编写的软件;
4.应当彻底检查每个测试的执行结果;
5.测试用例的编写不仅应当根据有效和预料到的输入情况,而且也应当根据无效和未预料到的输入情况;
6.检查程序是否“未做其应该做的”仅是测试的一半,测试的另一半是检查程序是否“做了其不应该做的”;
7.应避免测试用例用后即弃,除非软件本身就是个一次性的软件;
8.计划测试工作时不应默许假定不会发现错误;
9.程序某部分存在更多错误的可能性,与该部分已发现错误的数量成正比;
10.软件测试是一项极富创造性、极具智力挑战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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