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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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退休、离职的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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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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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贷款前,夫妻双方都无已在受理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还款
②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认定标准:
- 首套:
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且名下无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婚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有1套可以剔除)
- 二套:
家庭名下在沪无住房,有1次本市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
家庭名下在沪已有1套住房,且人均面积≤37㎡,无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家庭名下在沪已有1套住房,且人均面积≤37㎡,在本市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
注:在婚前借款人与其配偶与各自父母登记在产证上的最多各自有1套可以剔除;婚前若与父母共有多套房屋,原则上是剔除面积大的那套。
- 限贷:
家庭名下在沪已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7㎡
家庭名下在沪有2套(含)以上住房
家庭名下在沪有公积金贷款在还或有2次(含)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③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 购入首套住房:
1人参与贷款,基准利率,最高可贷50万元,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10万元;
2人以上参与贷款,基准利率,最高可贷100万元,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20万元;
- 购入二套改善型住房:
1人参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最高可贷40万元,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10万元;
2人以上参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最高可贷80万元,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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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缴额计算:月缴额÷0.14×4.8×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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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余额计算:余额×30
注:两者的计算结果采取孰低原则。
④计算公积金贷款年限
- 按房龄计算:
房龄5年(含)内,最长可贷30年;
房龄6-20年内,最长可贷(35-房龄)年;
房龄20年(含)以上,最长可贷15年;
- 按主贷人年龄计算:
男性可贷年限=65-实际年龄;
女性可贷粘性=60-实际年龄;
“房龄”与“年龄”的计算结果,采取孰低原则。
以上信息采集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由于政策时效等影响,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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