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是在一套相应的规则、一定的时间和相对的空间中进行的,离开了这些因素,运动也就失去了生命力。羽毛球运动的规则是随该项运动的产生而产生,并随这项运动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走向成熟。当今国际上普遍通用及统一实施的羽毛球运动规则,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羽毛球运动本身进行某些“规范”和“限制”的,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即羽毛球运动规则;二是具体实施和监督这套规章制度的裁判法。
一、挑选场地或发球权
任何一场正式比赛开始之前,参赛双方首先要做的事是在裁判员的主持下,通过由裁判员抛掷挑边器确定首先发球的一方。挑边器决定的胜者具有挑选发球权或场地的优先权。赢方选剩的一项归输方所有。挑边器是一枚类似一个硬钱币的物体,两面由不同图案组成,也可用硬币替代。
二、局数和分数
1.每场正式比赛以三局二胜制决定胜负。
2.女子单打11分为一局,先得11分的一方胜该局。但当比分打成9平或10平时,先获9分10分的一方,可选择“加赛”或“不加赛”。比分为9平时加赛3分,10平则只能加赛2分。男子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均以15分为一局,先得15分的一方胜此局。当双方的比分出现13平或14平时,先得13分或14分的一方,有权选择“加赛”或“不加赛",13平时加赛5分,14平时只能加赛3分。参赛选手无论作出何种选择,这种选择都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后,下一次发球开始前作出.
3.一旦选手作出加赛选择,比赛重新开始,加赛分数必须从0比0开始计算,先获得加赛规定分数的一方为该局的胜者.
4.比赛中,如果比分出现13平(女子单打为9平),而先获该分数的一方未选择加赛,当比分第二次出现规定加赛分数14平(女子单打为10平) 的情况时,先获14分(女单10分)的选手仍然拥有“加赛”或“不加赛”的选择权。
三、发球权、得分和交换发球权
1.在比赛中,发球一方获胜为得分,并继续拥有发球权。如果发球一方失误,则交换发球权,此时对方只获得发球权,不能计得分。
2.在双打和混合双打中,每局开始时,首先发球的一方第一轮只有一次发球权,如果发球方输球,则须先交换发球权。此后,双方每轮均有二次发球权,当第一发球员输球后,由同一方的第二发球员行使发球权。如第二发球员再次失误,则必须将发球权交予对方。
3.下一局比赛开始时,均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四、交换场地
第一局比赛结束,双方应交换场地进行第二局的比赛.如前二局双方战成1比1时,双方也应交换场地进行决胜局的比赛,即第三局的比赛。在第三局比赛中,当任何一方先得8分(15分为一局)、6分(11分为一局)时,必须再次交换场地后,才能进行余下的比赛。
2.在比赛中,如选手未按规则规定,按时、正确地交换场地,一经发现,应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并继续进行比赛.
五、发球和接发球
有发球权的一方称发球方,对方则称为接发球方。
1.发球时脚不得踩发球区的任何界线。
2.一旦双方选手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一开始挥动即为发球开始,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到将球发出。必须注意的是,一旦发球员开始挥动球拍发球,而未击中球,则应视为发球违例。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有非法延误发球的行为。
3.在发球过程中,即从发球员的球拍开始挥动直至球拍的拍面将球击出为止,发球员的双脚均不得离开地面或移动。
4.发球时发球员的球拍必须首先击中球托,另外发球员”在击球的瞬间,球与球拍的接触点及整个球体均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整个拍框必须明显低于发球员握拍的手部。
5,发球员必须站在本主发球区向位于自己相对应的斜对角一端的发球区发球。球体须经球网的上方飞过,落入对方场地的发球区域内才有效。单打有效发球区域的范围是(以右区为例):前发球线、中线、单打后发球线和单打边线之间。,左区反之。双打(含混双)的有效发球区域为:前发球线、中线、双打后发球线和双打边线之间,左区则反之。
(二)合法的接发球。
1.接发球员必须等对方发球员按相应的规定将球发出后,即球托触及球拍的拍面而飞离球拍后,才能移动两脚,并开始接发球,否则属违例。
2.接发球时,接球员的脚不能踏踩在接发球区域四周的任何线上或线外,否则后违例。
3.在双打和混合双打中,只有合法的接发球员才能去接发球.如果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都属违例,记发球方得一分。
六、发球和按发球的方位和顺序
(一)单打:
1.发球方的分数为零或偶数时,发球方和接发球方均站在右发球区发球和接发球。分数为奇数时,双方都站在左发球区发球和接发球。
2.当出现加分“再赛”的情况时,如双方比分是9比9(女子单打)和13比13(男子单打)时的加分再赛,比分虽从零比零开始计算,但发球方则必须站在左发球区发球,接球方亦在左区接发球;如比分为10比10女于单打)和14比14(男子单打)再赛时,比分同样从零比零开始计算,发球方和接发球方则应按照原规则规定在右发球区发球和接发球。
(二)双打(含混双):
1.每局首先开始发球的选手(又称第一发球员)和接发球的选手(即第一接发球员),当该局本方分数为零或偶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每方的各自同伴则反之。
2.任何一局比赛开始时,都由获得发球权一方的第一发球员站在右场区开始发球;在比赛中,任何一次获得发球权一方的首次发球都应由站在右发球区的球员从右发球区开始发球,无论此时的分数是偶数还是奇数,这有别于单打。
3.每局比赛中第一个球的发球方位和顺序的轮转为:当首先发球的一方失去发球权后,必须交换发球权,然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的球员(第一接发球员)发球(此时该球员又被称
为本方的第一发球员),如得分,该发球员继续发球,如失误,则由自己的同伴(即第二发球员)发球,如得分,则继续发球,直到失去发球权。在交换发球权后,由对方站在右发球区的原接发球员行使发球权直至失分,改由其同伴发球,以此类推。
4.当出现“加赛”情况时,如双方是以”止比加赛”,比分虽从零比零起算,但第一发球员和对方的第一接发球员都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发球方得分为奇数时,则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这与规则第六条中双打部分的第1条规定相反)。如是14比14以后的“加赛”,发球和接发球的方位和顺序的确定与规则第六条中双打部分的第1条相同。
七、重新发球如下列情况发生时应重新发球:
1.除发球以外,球过网后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2.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
3.当接球员尚未做好准备之前,发球员即发球。
4.在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即球、完全破损。
5.在比赛中,不可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发生。
八、比赛的连续性及对不端行为的处罚
(一)一场比赛应从每一次发球开始连续进行直至整场比赛结束。比赛中只有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但有二种情况除外:第一,每场比赛的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允许有间歇五分钟的休息;第二,比赛中遇到运动员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暂时停止比赛,双方所得分数有效,比赛恢复时从该分数起算。
(二)下列三种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给予警告或违例等
处罚:
1.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而使比赛中断;
2.除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5分钟的间歇外,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接受场外指导或未经裁判员同意擅自离开场地;
3.运动员在比赛中故意损坏球,以及有其他任何不利于比赛的行为。
九、违例
1.比赛中,球拍未击中球。
2.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3.比赛中,球从网下或网孔中穿过或不过网。
4.比赛中,球碰房顶及场地四周以外的人或物体。
5.比赛中,球碰到运动员的身体或衣物,
6.比赛中,击球者球拍与球的击球点不在自己球网一方,而是过网击球。
7.比赛中,选手的球拍、身体或衣物碰网或网柱;选手的脚或球拍由网下侵入对方场区。
8.击球时,球夹在或停滞在球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
9.一名球员两次挥拍,连续两次击中球,或是同一方的两名选手连续各击中球一次。
10.球触及球员的球拍后继续飞行并落在界外。
11.阻碍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2.比赛时选手故意扰乱、影响对方进行正常比赛的任何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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