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总平面布局
1、存放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严谨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生产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应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2、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和可燃粉尘的车间、装置等,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二、厂房的防火间距
1、计算:C=A+B1+B2 C是防火间距,A的取值:高层建筑取13m,甲类厂房取12m,其他类别取10m,B1、B2的取值:一、二级防火建筑取0,三级建筑取2m,四级取4m。
2、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与甲、乙类厂房防火间距分别为为50m、25m
3、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30m。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