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之乐 徐则臣

让人想犯罪 __ 提交于 2019-12-02 00:16:46

北京 徐则臣

十一岁之前,我住在一个村庄里,无法想象有地方比县城更远。从我家到县城,四十里,这是我理解的世界的半径。我看过外国人,在电视里,在这台从姑妈家借来的黑白电视里,他们头发卷曲,高鼻深眼,名字长得憋一口气都说不完,穿着可笑的礼服和长裙。看第一眼我就不喜欢,说中国话也不行。(他们的确都说中国话,每一集电视剧结束都会出现一长串配音演员的名字)——竟然还有人长这么丑。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受,围在十四英寸电视机前的一屋子的街坊邻居都不喜欢。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四邻里只有我们家一台电视,一到阴天下雨和晚上,没活儿可干的邻居就聚过来。他们说,换台换台,外国人不好看。我就走到电视前,咔咔咔拧半圈转到另外一个频道。能收到节目的就两三个频道,我们宁愿看另一个频道里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广告。

十一岁,我去镇上念初中,一半好奇一半虚荣,我向念高中的朋友借来两本外国文学名著,《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拿到书的时候,我能听见那些下雨的午后,因为不喜欢那些外国人我换频道的坚硬的咔咔声。可我已经是个中学生了,得做个有学问的人。《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是我最早读的外国小说。我几乎是硬着头皮翻开了第一页。读得出乎意料的顺,除了故事我可以完整地复述出来,所有那些稀奇古怪的外国人名我竟然也都记住了。当我说出那些复杂冗长的外国人名时,我觉得我的舌头正在跳传说中的芭蕾。也许正是这些古怪的名字激发了我对外国文学的兴趣,接下来我借了《复活》。向同学讲述卡秋莎·玛丝洛娃的故事,每次说到公爵,我都说出他的全名,德米特里·伊凡内奇 聂赫留朵夫,小伙伴们的眼瞪大了,你可以想象我的虚荣得到多大的满足。显然,这不是简单地记忆力问题。

玛丝洛娃和聂赫留朵夫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我对外国文学的阅读兴趣。从《复活》开始,我逐渐进入了持久、自如的外国文学阅读。那点可笑的虚荣是个好东西,异邦人和异质文化对我不再是障碍,反倒成了吸引,由此也修整了我对外国文化、外国人的拒斥和偏见。我甚至更愿意阅读外国文学,看外国电影。事实上也如此,时至今日,我读过的外国文学,看过的外国电影,在量上肯定远远大于中国的,尽管我毕业于中文系,拿的是当代文学的硕士学位,写的是中文小说。

读了一堆书未必要成为作家,也未必能成为作家。高中时我开始写第一篇小说,闹着玩,接着又写了一篇,深受新历史主义小说的影响,古典,纠结背景是战争,写得很认真,但依然是闹着玩。我也写诗,不过都是那点小文艺情怀和青春期倾诉的欲望作祟,从没想过未来要靠这个行当吃饭。我只是读书,中国小说、外国小说,我想学的是法律,要做的是律师。高考志愿前面一大串报的都是法律,只在最后填了一个中文,考砸了,一头钻进了中文系。我有被闪了一下的失重感,整个大一都没回过神来。能做的就是整天进图书馆,用巨量的阅读把我扶正。这是我长达一年的纯粹为阅读而阅读的经历,悲壮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不清前路地抱着一摞摞借来的外国小说奔走于宿舍和教室。大一暑假,一个人待在校园里,某个黄昏,夕阳半落红霞漫天,我抱着一本书两眼迷离地从宿舍里走出来,迫切想找个人告诉他,我知道我该干什么了。

——当个作家

阅读本身终于扭转了我的志向。我把它称为“读开了”,第一次“读开”。大量的阅读突然让你明白了事理,给了你自信,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可能做好,哪些事情你永远也做不了,它给你打开了一条新的路。我的阅读开始有了目的,为写作而阅读。也因这个缘故,我发现就读的这所大学的图书馆不够用了。阅读是一张发散的网,一本书会勾连起另一本书,一个作家要带出来另外一个作家,彼此交叉纠缠,我的阅读之网在这个图书馆里经常一不留神就得断掉。外国小说,尤其是被我心仪的大作家挂在嘴上的那些经典,按图索骥想找到它们时,抓耳挠腮也找不着。很多想读的书都没有。那个图书馆不算小,对一般的中文系学生来说绰绰有余,教科书上提及的作品基本都有;但立志要见贤思齐的写作者,必须另有一个别致的图书馆,用以收藏和存储那些刁钻和稀奇古怪的作品。我需要的是一个作家的图书馆。

欠下的书单有一堆,我的阅读欲望无望地积压在一起。天下掉下馅饼,大二结束时我获得一个去另外一所大学续读的机会,那所大学有一个巨大的图书馆。第一次翻看外国文学的索引卡时,我已经激动得气短,那么多寻而不遇的外国小说的书名都被蓝黑墨水工整地写在卡片上。这下发了,好像那都是我的私有财产。

接下来就是“恶补”,那时候读书的确有副穷凶极恶相。每次借书都要满额,还书的速度也比别人快。因为是插班生,任课老师的点名簿上没我的名字,不喜欢的课我都逃掉,不在图书馆就在宿舍,斜躺在床上看书。欠下的阅读债还完以后,我开始了更加疯狂地阅读。大概很少人这样阅读:外国文学占了图书馆一楼的半个厅,国别语种之外,依照字幕顺序一架架排列,我就照着字母顺序开始读,每个国家和语种的小说都是从A读到Z。

大三、大四那两年,我几乎不抬头。阅读低着头,写作也低着头;图书馆在山上,宿舍在山下,每天上山下山也都低着脑袋,胳肢窝李永远夹着两本书。因为插班,因为上课少,集体活动也很少参加,毕业时和班上的好多同学都没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别人是否觉得这种饕餮式阅读可笑,但如果你要和我一样,积压了如此沉重的阅读欲望,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得到这样一个阅读盛宴,你就能理解我:饥饿的人的确会扑倒面包上。

往返于图书馆和宿舍的那两年,我没意识到肚子里装了不少书,对我来说那时习焉不察的日常生活,没什么好说的。毕业后,我去大学教美学和写作,在写作课上,我才发现自己真读了不少外国小说。我把陈旧的写作教材扔到一边,自行其是,按照自己对写作的理解来讲。分若干讲,每一讲只谈小说的一个问题,比如语言、细节、故事、结构、开头、结尾、对话、主题、标点符号,等等。备课时我要从诸多经典和优秀的外国小说里提取例证,除非必须刻板地摘录引文,我几乎不需要查阅资料,读过的外国小说从黑暗的记忆中一部部浮现出来,凭印象我就可以大差不离地把小说中相关的内容复述出来,把问题将清楚。搬家的时候我翻到十年前的教案,备的都是简案,一讲的内容有的只有两三张纸,要点下面通常只是一部部外国小说的篇名和书名。我才发现当时的确读了不少书,那么多现在已然模糊乃至完全遗忘的作品在当时竟可以信手拈来。年轻真是好,记忆力也咄咄逼人。要在如今,哪一讲都得把自己折磨死,两三张纸是无论如何也不够用的。

这是我第二次把自己“读开了”,在对外国文学的接受和理解上。读开的结果不仅让我顺利地完成了那两年的教书任务,更在于,那些经典的作品于我的写作裨益非常。我阅读,我理解,我运用。或许如别人所说,我们是喝“狼奶”长大的,外国文学给我们的写作提供了压倒性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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