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既是技术方案,也是制度机制
来源:蒙格斯报告(ID:MongooseReport) 作者简介: 侯太领 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著有《银行监管规避剖析》、《债权危机:法律漏洞的补救与债权保护案例评析》、《讨债控制与案例分析》等。 最近,区块链很火,刚刚在人大会上又火了一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 区块链既是全新的技术方案、交易模式和商业逻辑,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机制 。区块链的“网红效应”才刚刚开始。 1 去中心化 当今时代,社会制度的核心机制是“中心化”,国家、政府、各类首脑机关、银行、交易所、公司等都是中心。这些中心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对权力、军事、交通、信息、货币、商业交易等几乎社会运行所涉及的一切资源进行集中或分散,社会成员通过与各类中心的互动而获取财富、履行职责,并且与其他成员之间建立联络。当然, 并不是说所有的人类行为都需要借助中心来完成,但“中心化”无疑是社会运行最主要的模式。 “中心化”作为一种机制的优势有很多,可以提高效率、集合资源、迅速建立起秩序等,但中心化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中心化意味着对个体权利和选择机会进行了限制,并且必然会对资源财富、社会成员的活动等形成控制,造成不平等、不公平、不透明。所以,去除“中心”的存在,实现社会成员与成员之间的直接互联,由成员共同而且自发地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这一直是人类的理想之一。 区块链最初只是“比特币”的基础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