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市价委托类型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 (一)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二)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 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五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深证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交易规则(2016年9月修订)》3.3.4规定,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接受下列类型的市价申报: (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二)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三)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四)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五)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六) 本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即时成交并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