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重组实质是将赔责转嫁纳税人
自从发生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后,三鹿公司的命运似乎没有悬念。不少人认为,三鹿公司作为一家企业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道理非常简单,出现如此重大的责任事故,企业首先必须承担巨额的行政罚款;在支付了所有患者的医疗费用之后,企业将不会有剩余资产。 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有关三鹿公司资产重组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中国经营报》11月22日的报道说,三元公司将托管三鹿公司,尔后再收购这家声名狼藉的企业。这说明三鹿公司还有资产价值。 人们不禁要问,三鹿公司的资产从何而来?从法律上来说,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股权收购必须承担公司的所有债务和潜在风险;而资产收购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财务和潜在风险。公司负债累累,在没有清算和支付所有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却在不断变卖资产,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落空,这种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法律禁止的不法行为。 按照我国公司法、合资经营企业法和破产法的规定,当公司出现巨大债务危机时,公司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启动有关清偿程序,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应当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现在,大量的医疗费用由各地医院承担,企业资产尚未彻底清算,有关企业重组的行为更像是金蝉脱壳。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通过低价转让或者赠送的方式转移企业的资产,逃避企业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企业的转让或者赠与行为。假如三鹿公司借助于资产重组,将企业的优质资产租让给他人,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