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考研 - 笔记】法硕法理学篇

两盒软妹~` 提交于 2020-02-01 21:36:10
法理学法硕篇 概述篇 笔记篇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法的特征与本质 第三章 法的起源和演出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五章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 第六章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七章 立法 第八章 法律实施 第九章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十二章 法治 第十三章 法与社会 实战篇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yyyyfly1/p/12250100.html

《精英律师》中的部分法律知识

六月ゝ 毕业季﹏ 提交于 2020-01-30 09:28:36
最近在看一部电视剧《精英律师》,其中讲述了不少法律知识,我也在此对部分法律知识做个记录。 工伤:合理时间、合理路径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裁员:老板随意裁员是不合法的,依法诉讼会让公司赔钱; 侵权:相似度很高的图标属于侵权; 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在公司并购或者融资时起诉属于; 闯红灯免罚:送孕妇上医院闯红灯可以免罚; 宣传语不能用“最”字; 竞业协议; 商业泄密:如何算泄密?; 晒工资单泄密事件; 加班:员工下班时间不能随意要求员工加班; 父母看孩子权力:父母一方有精神类的疾病,影响到孩子时,可以阻止其看孩子; 诽谤:不指名骂姓的骂人可以告其诽谤,并且可以告平台; 父母一方即使离婚也不能阻止另一方看孩子; 员工隐私权:公司给员工电脑安装监控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否则就侵犯隐私权; 消费欺诈:若商家没有故意欺骗消费者,就不属于消费欺诈; 中介隐瞒市场价而和老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时无效的; 赡养老人:除非老人对子女有实质伤害,否则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可做DNA鉴定,证明没有血缘关系); 舆论的作用:可以争取舆论站在自己这边; 告别人性骚扰时必须要很充足的证据; 证人与收买:如果给知情人钱让其帮忙作证的话法律不接受,算收买; 遗产分割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劳动者不能向公司隐瞒情况求职,并且申请法律援助也应该告诉法院是否申请过仲裁; 诬告陷害

软考:招标投标法(2)

久未见 提交于 2020-01-29 04:57:51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招标投标法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中国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2020第一季度)

孤者浪人 提交于 2020-01-28 17:55:33
中国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文章目录 中国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法律 司法解释 行政法规(办法、条例) 部门规章(规定) 意见、解释、细则、规范 预案、机制 方法、指南 目录 通知、公告 备注 参考目录 PS : 原文在博客 http://www.xianxianlabs.com/2020/01/26/china_cyber_security_law/ 为了今后的使用方便,造一个中国网络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的轮子,资源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删除。 关于转载,本文章支持转载,但请标明来源 http://www.xianxianlabs.com/2020/01/26/china_cyber_security_law/ 。 在进行整理过程中,主要将政策法规分为“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办法、条例)”、“部门规章(规定)”、“意见、解释、细则、规范”、“预案、机制”、“方法、指南”、“目录”、“通知、公告” 9个类别进行分类,第一次整理肯定会有很多遗漏及错误的地方,请大家谅解,在后面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恳请大家多提出宝贵意见。 当前中国网络安全主要管理部门为中央网信办、公安厅、工信部,从政策法规上就可以看出,今本上所有的内容均出自这几个部委,然后各有侧重进行分配,不再多做评价。 法律 序号 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下载 参考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

辞退,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跟風遠走 提交于 2020-01-19 19:40:40
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如:克扣、停发、少发、拖欠工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 来源: https://www.cnblogs.com/syw20170419/p/12215181.html

只因写了一段爬虫,公司200多人被抓!

徘徊边缘 提交于 2020-01-16 20:13:20
“一个程序员写了个爬虫程序,整个公司200多人被端了。” “不可能吧!” 刚从朋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有点不太相信,做为一名程序员来讲,谁还没有写过几段爬虫呢?只因写爬虫程序就被端有点夸张了吧。 朋友说,消息很确认并且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了。 01.对消息进一步确认 朋友认识几个律师朋友,和他们有一些业务来往,得知他们想尝试把业务扩展到程序员这个群体。那段时间我刚好离职也有时间,在朋友的安排下一起聊聊看看有没有合作的机会。 他们为什么想扩展人群到程序员这个行业呢?其实就是因为他们代理了这名程序员的官司,才发现很多程序员完全不懂法,直接说是法盲一点都不过分。 刚好我也很好奇程序员因爬虫被抓这个案子,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和两名律师以及朋友坐到一起,深入交流后才知道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名程序员在被警察逮捕后,警察审问期间 一直不承认自己触犯了法律 ,并且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犯法了。进去之后总以为警察搞错了,过几天就会把自己放出来,结果也 错过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 律师说,这名程序员的妈妈当时在他毕业的时候,就因程序员这个行业太辛苦不同意他做程序员,但他对这个行业一直都很感兴趣,坚持做了一名码农,没想到两年后出现了这个事情。 他们家里人都后悔死了,距离事发当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年,当事者还被关在监狱中。不管这件事如何收尾,对这名程序员和他的家庭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以下内容根据

【法律】如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密协议模板

為{幸葍}努か 提交于 2020-01-16 19:27:31
保 密 协 议 由 【 企业名xxx 】 与 【 企业名xxx 】 协议编号: xx-xxxxxxxx (根据年月日修订) 签约地址: xxx 保密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 xxx公司 】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公司位于【 xxx 】(以下简称为“ xxx ”)。 乙方:【xxxx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公司位于【xxx】(以下简称为“xxxx”)。 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披露方和“保密信息”接受方将被分别称为“披露方”和“接受方”,或被称为“双方”。 2 生效日期 生效日:指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若前述日期留空,则指双方签署日中较后日。 3 鉴于 鉴于,双方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在 __ ___ 项目合作过程中将相互了解到对方的不对外披露的“保密信息”,为保护双方在技术合作、产品销售和采购等过程中的“保密信息”,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保密信息: (1 )定义 . “保密信息” 指 (a) 披露方根据本协议(直接或间接)向接收方披露的、标为“保密”、“专有”或以某种其他方式注明需要保密的任何书面、图形、机械可读形式或其他有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软件、蓝本、样本、数据集、厂房及设备); (b) 披露方根据本协议(直接或间接)向收受方披露的口头信息

以色列高院:用户的网上匿名权受宪法保护

雨燕双飞 提交于 2020-01-13 01:15:40
以色列最高法院最近做出了一项裁决,裁决的内容是除非“原告起诉匿名批评者的缘由确实,同时被告匿名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有关方面不得求 取互联网上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 这则判决意味着以色列检方将无法随意要求有关方面提供网络匿名造谣者的真实身份。 2009年8月份,一个名为“纽约贱货”的博客上,有一位匿名博主将加拿大籍模特儿Liskula Cohen骂成是“纽约最大的贱货”,说她是“大骗子,神经病,40多岁了还整天泡吧的臭婊子”,Liskula Cohen为此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命令谷歌提供这名匿名博主的真实身份,结果发现此人的真实身份是29岁的时装表演学生 Rosemary Port。尽管法院只判她停止在博客上攻击Liskula Cohen。但不依不饶的Rosemary Port则向谷歌发起了反诉,指谷歌没有保护她的隐私,并要求谷歌赔偿1500万美元。 不过这次在以色列发生的网上匿名案件则情况有所不同,在这起案件中,一位名叫Rami Mor的康复医生控告以色列一家宽带运营商,指对方不愿意向他提供一名在博客上诽谤他的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不过以色列最高法院则认为除非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否则这位博客作者的匿名权是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 尽管这起判决的本身具有一定的争议性,但现在以色列国内的实际情况是政府根本没有成文的法令有要求运营商必须向外人提供匿名者的真实身份

华为“251事件”:应调查是否存在报假案、作伪证和诬告陷害

生来就可爱ヽ(ⅴ<●) 提交于 2020-01-11 18:33:26
http://finance.ifeng.com/c/7s4mPogdMm3 华为“251事件”:应调查是否存在报假案、作伪证和诬告陷害 华为“251事件”:应调查是否存在报假案、作伪证和诬告陷害 2019年12月02日 13:14:0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181 人参与 36 评论 一笔约30万元的离职补偿款,换来251天的牢狱之灾,对华为前员工李洪元来说,过去的251天时间不啻为一场噩梦。日前,李洪元收到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10万元的国家赔偿,本案在社交平台持续发酵。 2018年1月,在华为公司供职十余年的李洪元被劝退离职,在谈妥离职补偿后,3月8日,李洪元收到公司通过部门秘书个人银行账户转来的约30万元,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12月16日,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案由先后包括“涉嫌职务侵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和“涉嫌敲诈勒索”。在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 所幸对李洪元的刑事追究在检察院这里就告一段落,使得251天的羁押期限没有再继续。应当说,检察监督在案件及时纠错问题上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无论是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还是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