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财务知识点
财务知识点 · 科目表位于公司代码 (company code) 之上,集团 (client) 之下。科目表的科目在总帐的主数据中维护。 · 在 SAP 中的科目没有 1 , 2 , 3 级科目的分法,全部是一级科目。科目代码长度为 8 位,在报表层次,会根据科目代码的前 4 位编码汇集成一个科目显示。 · 统驭科目不用来直接记帐,它是由应收模块、应付模块和固定资产模块直接过帐的。 · 总帐科目的录入需遵循 “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 的原则。借贷两边都需同时录入。对于应收、应付的发票录入,则单边即可。系统会自动根据所选的客户或供应商生成双边分录。 · SAP 的凭证类别基本分为收、付、转三类,和传统的会计凭证分类一样。 o SA ,总帐凭证。 ( 转帐凭证 ) o KA ,供应商凭证。 ( 付款凭证 ) o KR ,应付供应商凭证。 ( 付款凭证 ) o KG ,供应商转来的经字发票, SAP 称为贷方凭证。 ( 付款凭证 ) o KZ ,付款给供应商的凭证。 ( 付款凭证 ) o DA ,顾客凭证。 ( 收款凭证 ) o DR ,开具发票给顾客的凭证。 ( 收款凭证 ) o DG ,开具红字发票给顾客的凭证。 ( 收款凭证 ) o DZ ,向顾客收款的凭证。 ( 收款凭证 ) o AA ,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凭证。 · 特殊总帐标记有 A , B , C , D 四种